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国带队到兴泸污水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2021年6月23日,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国带队到兴泸污水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戴春爱,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他班子成员,江阳区、龙马潭区政府,自贸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曹建国一行到兴泸污水公司参观泸州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平台,通过展示图,详细地了解到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所在的地理位置以及各厂在全市三区四县的分布情况。随后,曹建国一行听取了兴泸污水公司负责人肖陶关于各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收纳范围、生产运行情况以及生态环保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等工作汇报,并通过泸州市主城区截污干管安全溢流口3G视频监控系统,随机调取查看了城南分公司厂外截污干管146#安全溢流井、鸭儿凼分公司、二道溪分公司等入江排污口水质情况。
曹建国一行充分肯定了兴泸污水公司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统筹推进泸州市水环保领域防治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勉励公司持之以恒践行环保职责,继续坚持公司“为每一滴水达标排放”的经营理念。他强调,要切实抓好生产运行,保障水质稳定达标排放,提升系统治污能力,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环境意识、责任意识,用法治方式巩固水环境保护攻坚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打好坚实的生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