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泸集团出台“1+2+1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兴泸集团研究制定了《兴泸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坚持三个贯穿始终(即坚持企业自查自改贯穿始终、坚持追责问责贯穿始终、坚持长效机制建设贯穿始终),旨在推动集团公司及旗下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实施方案明确了兴泸集团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1+2+11”方案体系。“1”指总方案,即《兴泸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指2个专题实施方案,即学习宣贯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方案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方案,重点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主动推动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11”指聚焦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的11个专项实施方案,即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安全、城市建设、危险废物、饮用水领域、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外委单位安全管理等11个专项整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