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朝华莅临泸州华润兴泸燃气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8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朝华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莅临泸州华润兴泸燃气有限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省妇联主席杨娟参加检查,市委书记杨林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鞠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洪波,市政协副主席、应急局局长李华桂,兴泸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代志伟陪同检查。
在泸州华润兴泸燃气有限公司调度中心,检查组一行现场听取了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检查了燃气供应设施运行和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详细询问了燃气行业的主要安全隐患风险、产生原因及解决办法。在听取汇报后,宋朝华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华润兴泸燃气公司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生产法》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了泸州市的安全稳定供气,为泸州市燃气企业依法经营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奋力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