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工程二、三分期钢管租赁(第二次)招标公告
泸州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工程二、三分期钢管租赁(第二次)招标公告
致: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泸州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工程二、三分期建设进度的要求,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所需的钢管租赁(第二次)供应商,诚邀贵单位参加。
一、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A区、C区,约20栋,总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层数:地上二层(无地下室);基础结构形式:独立柱基、桩基(具体详见施工图)。
2、租赁货物及其供货要求:本项目采购钢管(包含钢管、扣件、顶托等)租赁。
3、交货时间: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4、交货地点:泸州市长江经济开发区临港大道五段101号。
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必须具备租赁类资质,和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资金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到泸州市叙兴建筑工业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镇安宁乡大元五社(原安宁中国石油油库)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1、招标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泸州市叙兴建筑工业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镇安宁乡大元五社(原安宁中国石油油库)。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报价方式
1、钢管租赁最高限价:钢管0.014元/天·米,扣件0.011元/天·套,顶托0.04元/天·套,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报价超过甲方限价或有其他不可接受的条件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按报价函附表《钢管租赁报价表》报价。
3、中标钢管租赁单价不因供货数量的变化作调整。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不论投标人是否对现场进行过考察或考察的深度如何,招标人始终认为投标人是在对现场所有情况都作了充分了解和熟悉后参与投标的。今后凡以未能对现场进行过充分考察或类似的理由而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支付额外的费用,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七、评标办法
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市叙兴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898248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