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工程一分期二、三标段旋挖钻机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泸州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工程一分期二、三标段旋挖钻机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致: 各潜在投标人
为满足我司泸州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工程一分期二、三标段建设需要,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旋挖钻机设备租赁供应商,诚邀贵单位参加。
一、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泸州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项目一分期二、三标段
2.项目概况:本标段共27栋,总建筑面积约93000平方米,其中:24栋地下一层地上二层,3栋地上五层;基础结构形式:独立柱基、桩基(具体详见施工图)。(其中:¢1000:66根、¢1100:36根、¢1200:181根、¢1300:69根)。
3.工期: 30 日历天。
4.租赁数量:本工程使用的全部塔吊,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的为准。
5.租赁时间:按招标人下达的进场时间为准。
6.工程建设地址:泸州市长江经济开发区临港大道五段101号。
7.工程质量:按现行的竣工验收标准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必须具备租赁业类资质。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三、最高限价:
1、最高限价:旋挖钻机设备租赁 150000.00 元/台·月,若投标报价超过甲方限价或有其他不可接受的条件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按报价函附表《报价表》报价。本价格包旋挖钻机设备使用的所有一切费用等,包括:进出场费、机械费、燃油费、驾驶员工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费、管理费、保险费、9%税金、规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利润及乙方需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包含机械设备、人工)以及为机械设备到场而必须支出的一切费用。
3、中标租赁单价不因租赁时间及数量的变化作调整。
四、踏勘现场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探勘现场。但明确规定: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招标人在踏勘中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未自行到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2020年01月8日至2020年01月12日到泸州市叙兴建筑工业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镇安宁乡大元五社(原安宁中国石油油库)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1、招标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泸州市叙兴建筑工业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镇安宁乡大元五社(原安宁中国石油油库)。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装订密封要求
1.采用A4纸打印,每份投标文件单独装订一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拆换的装订方式)
2.投标文件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行政公章。
3.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XXXXXXX项目投标文件”、“在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前不得拆封”。密封处加盖招标申请人单位行政公章。
八、评标办法
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市叙兴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830-2841718